劉德華與中建電訊主席麥紹棠之間的官司有新進展,最新消息指華仔願付五千萬元贖身。雙方能庭外和解,除因有中間人斡旋,如果打官司雙方各自起碼要付出的二千萬元律師費,相信亦是重要的和解催化劑。
劉德華與中建電訊麥紹棠的官司由今年四月開始糾纏至今,最新消息指經中間人斡旋後,雙方終協議庭外和解,華仔只需付出五千萬元便可以贖身。據知雙方今次肯和解,除因有好友從中拉攏外,若官司繼續糾纏下去,雙方面各自花費的律師費,保守估計高達二千多萬元,經多方衡量得失後,雙方終達成和解協議。
不過另有消息透露,其實今次是中建電訊單方面想和解,所以找中間人拉攏,劉德華方面仍未作出決定,至於哪一個版本屬實,則有待本月三十日官司再度開庭之日才可分曉。
記者昨日就兩個傳聞分別向中建電訊和劉德華方面求證,中建發言人Anita說:「件案搞緊,一切唔方便再講。」而身在杭州的華仔則經助手回覆說:「冇證冇據嘅嘢,唔會回應。」
今年四月,中建電訊麥紹棠以劉德華違反股東協議為由,向多間公司發信限制華仔的演藝工作,並於今年六月向劉德華索償一億五千萬元違約賠償,同時申請禁制令,禁止劉德華演出。
若和解一事屬實,林建岳投資的電影《無間道》則毋須受禁制令影響,可如期在聖誕檔期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