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讀者討論專區<br>新聞自由壽終正寢

23條讀者討論專區
新聞自由壽終正寢

特區政府已就《基本法》二十三條如何立法提出諮詢文件,由於有關立法影響深遠,本版特就此設立一讀者討論專區,歡迎讀者就文件提出意見。
小基子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報業午餐會上,回應提問有關記者席揚被內地指為竊取國家機密事件,警告傳媒不提供消息來源便是偷,報道有關消息時要先獲授權,威嚇否則後果自負,可能被告上法庭。
以往政府曾經倡議成立報業評議會,自我審查新聞報道,又干預港台新聞部自主權,凡此種種,盡見政府干預新聞自由之心。今次憑藉立法第23條,大大收緊新聞自由。縱使董先生疾呼23條無損港人權益,也得看看高官如何闡釋,梁司長的傳媒做賊論,干預新聞自由顯然不過。
23條定局後,人人自危,誰敢提供政府的機密消息?誰敢報道政府的醜聞?傳媒如何達到監察政府的功能?政府豈不唯我獨專,橫行無忌?特區政府還歪曲事理,指23條與西方國家並無二致,可惜特區政府不是如西方國家一樣民選出來,認受性極低,否則如此政績,董特首豈有不垮台之理。
傳媒具有監察政府的功能,不是政府的喉舌,不可被23條牽着走。
香港市民已經沒有投票選特首的權利,新聞自由是維護香港民主自由的最後一關。這一關守不住了,天也哭得紅雨,哭訴新聞自由壽終正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