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開審港人綁架案

深圳開審港人綁架案

【本報訊】深圳消息: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開審一宗港商被綁架、勒贖二百萬元案件,受害港商遭人用手銬扣鎖在公路樹旁,幸卒能以舌頭頂出塞在口中的絲襪,然後呼喊囑人代為報警。

派出所有「內鬼」
事後公安拘獲六人,赫然發覺其中一人是派出所治安員,他負責將公安機關的動向洩漏,讓同黨知所迴避。連人帶車被綁架的港商莊振權,他是於去年四月九日晚駕駛平治E320房車途經羅湖區田貝四路立交橋時出事,六名分別姓劉、薛、胡、溫、王、楊截停事主,並將他禁錮在布吉,向其家人勒索二百萬元,其中兩人往福田區「阿嫂烤肉館」收贖款時落網,餘四人從派出所「內鬼」口中知事敗,立即將肉參轉移,匆忙間將之鎖在路旁即分頭逃逸。
漏網四犯一度銷聲匿迹,直至半年後又糾合犯案,他們密謀綁架一名寶安商人,惟事敗被捕,公安盤詰下發覺他們是通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