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漢駕改裝的士撼柱

傷殘漢駕改裝的士撼柱

【本報訊】一名患小兒麻痹症致「長短腳」之傷殘的士司機,昨晨在大埔駕駛經改裝新界的士開工不久,在滂沱大雨下拐彎失控鏟上行人路,撞向一間生果店的石屎柱,幸當時店舖尚未營業及沒有途人經過,否則後果堪虞。肇事傷殘司機受傷送院治理,情況穩定。

天雨路滑肇禍
受傷司機姓黎(三十八歲),頭及頸部受傷、胸骨骨裂,須留醫觀察。他與妻子及子女居住大埔富雅花園,以前任職業司機;自從自動波的士推出後,他在年多前向車行租車轉當早更的士司機。由於他自幼患有小兒麻痹症致右腳較左腳短,所以他駕駛之新界的士改裝成用左腳控制油門。
昨晨五時許,黎到大埔墟火車站取車開工,當時下着滂沱大雨,的士沿運頭街右轉入鄉事會街後,突失控鏟上右邊行人路,撞向鄉事會街三十九號一間生果店的石屎柱及廢置果箱,車頭嚴重凹陷損毀,司機受傷不能動彈,由救護員將他抬出送院,他暫不適宜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需考兩次路試
運輸署表示,傷殘人士在考取的士牌前必須先考取傷殘人士駕駛執照,經醫院管理局作初步評核傷殘程度,決定是否有足夠能力駕駛汽車;通過有關程序,再獲安排一系列訓練加強駕駛活動能力。最後醫管局再建議申請者在駕駛車輛加裝合適輔助器材,經運輸署核准才准予考試。
根據規定,傷殘人士領有駕駛執照後三年才可申請考的士牌,除了筆試,申請者須比健全人士多考一次路試。業內人士估計,目前最少有八十名傷殘人士領有的士牌。
至於傷殘人士車輛的改裝,根據運輸署規定,主要視乎駕駛者的傷殘程度而定;例如一邊手腳不靈活者,需在軚盤上加上冬菇形「軚扣」,以免回軚時「跣」手引致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