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與過去三年在西九龍區多宗妓女被誘騙至山邊姦劫案有關,早前已被控企圖行劫及拒捕兩項罪名的中年漢,昨被解往北九龍裁判法院再度提堂,被加控強姦、搶劫、猥褻侵犯、意圖搶劫及襲擊等十一項罪名。案發於九九年八月至本年八月期間,涉及七名女事主,而案發地點均為偏僻山坡。 記者:陳浩義
被告關自雄,四十四歲,報稱無業,共被控十三項罪名,他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十一月二十九日,在東區法院進行轉介聆訊,將案轉至高等法院審理,被告不准保釋,還押懲教署監管。
控罪書指出,被告昨被加控四項強姦罪、五項搶劫罪、一項猥褻侵犯及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
四宗姦劫案,分別涉及四名女事主,首宗發生於○○年五月十七日,女事主先在龍翔道石硤尾配水庫遊樂場山坡遇劫,遭被告掠去手提電話、現金二千元、鑽石戒指、金戒指及金鏈等財物,繼而遭被告強姦。
次宗姦劫案發生於○一年十二月十日,另一名女事主在長沙灣廣利道近新會商會學校的山坡,被劫去手提電話及現金二百八十元後復遭強姦。
第三宗則發生於本年三月二十九日,女事主在長沙灣龍翔道近蘇屋邨的山坡,遭被告劫去手提電話、二百元現金及一隻金戒指,然後被他強姦。第四宗姦劫案,發生於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女事主於大窩坪道石硤尾配水庫,先遭被告劫去手提電話、一千七百元現金、金耳環及金戒指等財物,繼遭強姦。
控罪並指,被告早於九九年八月十七日在長沙灣大埔道近龍翔道山坡猥褻侵犯一名女子,及向她搶劫,掠去手提電話等財物。
至於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控罪,則指被告於本年四月六日在長沙灣大埔道山坡襲擊一名李姓女子,並意圖搶奪其財物。
關自雄早前已被控企圖行劫及拒捕罪,指他於本年八月二十三日在深水埗石硤尾配水庫外,企圖搶劫一名女子及抗拒兩名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NKCC533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