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從事中港運輸生意港商,被匪徒誘騙到深圳禁錮勒索,其家人接獲歹徒勒索電話後報警,警方將案轉知會內地公安聯手分兩地進行調查,事主被禁錮六日;至其家人將籌得的五萬元部份贖款存入指定銀行戶口,事主昨才獲釋放,本港警方遂根據資料掩至旺角一家公司拘捕一男一女疑與案有關,今晨仍被扣留調查。
報稱被非法禁錮事主姓羅三十歲,居住於新界區,從事中港運輸生意多年。消息稱,較早前事主接運一宗值數十萬元貨物赴運內地生意,惟貨物卻失去,事主曾遭人因失貨索償追債,故警方不排除他被禁錮勒索與生意糾紛有關。
案發上周三(本月十六日),事主在港接獲內地一個長途電話,對方表示有生意與其洽談;約他晚上到深圳一酒樓傾談詳情,事主不虞有詐獨自前往,結果在酒樓被多名惡漢強行擄走,並禁錮在深圳一間酒店內。
當晚歹徒迫令事主致電返港予胞姊;勒索贖款四十萬元,歹徒還警告事主胞姊切勿報警,否則對事主不利。據悉,事主胞姊一時無法籌得四十萬元贖款,但又擔心胞弟安全,於翌日(十七日)向警方報案,新界北總警區重案組接報後,馬上與內地公安單位聯絡攜手進行調查。連日事主胞姊均接獲歹徒恐嚇電話,雙方在電話中討價還價,最後歹徒指令事主胞姊將籌得的五萬元存入香港一家銀行的戶口。
事主胞姊昨日早上依從歹徒指示將款項存入銀行,而警方亦追查銀行戶口持有人,同時知會內地公安,最後事主在深圳獲釋放及與胞姊聯絡後;知悉警方正進行調查,事主遂與公安接觸。
另方面,本港警方在證實事主安全後隨即展開行動,昨中午掩至旺角一家公司,拘捕一名姓陸三十五歲男子及一名姓鄭三十歲女子;懷疑與該宗非法禁錮及勒索案有關帶署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