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會晤傳媒,替23條解話,重申傳媒頭上那把刀,從未移過位,一直對準傳媒行業的咽喉死穴。這是一柄寒光閃閃的牛肉刀;跟劈友用那種,是同一型號。
劈友是文明社會暫時未能杜絕的社團暴力活動,律政司長打算用暴力對付出位犯禁的新聞界,意願已經講得很露骨,要白刀子入、紅刀子出。事先張揚向傳媒開刀,司長是參考過金毛強收數不遂的慣常滋擾做法,唔聽話嘛,斬你全家,使擇日子咩。
曾經着晒古裝扮演王母娘娘的司長,這一回,卸下戲服,暴現真身,手起刀落,斬瓜切菜。司長搖身變庖廚,揮舞23張利刀,新聞界在狹窄潮濕的廚房後欄苦練靈活走位,已然太遲。廿三條通過既成硬事實,傳媒狀若砧板上一條呆瓜,既不能飛,就難逃廿三不祥的血光之劫。「若然記者不肯透露資料來源,就是偷,就是未經授權。」這番話似是疑非,記者保護新聞來源變成偷竊國家機密,傳媒忽然變叛國神偷,工種比MissionImpossible更戲劇性。前《明報》記者席揚在司長眼中,似湯告魯斯嗎?
偷新聞就是偷料,卻不是偷工減料的簡寫。做新聞,跟做賊無分別。有心入行的朋友,趁早立定志向,要做,就要做大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