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官司損失訟費 指律師專業疏忽<br>敗訴工傷工人控法援署長

輸官司損失訟費 指律師專業疏忽
敗訴工傷工人控法援署長

【本報訊】五十四歲地盤工人九四年一宗工業意外喪失工作能力,興訟向承判商索取工傷賠償被判敗訴,反指控法律援助署及委派的律師有專業疏忽,導致官司失敗,損失一百五十萬元龐大訟費,涉案工人昨日入稟法院追究法律責任要求索償。
原訴人何華廣受訪時表示現與就讀中六的女兒相依為命,一家只依靠每月三千多元的綜援過活。雖然經濟拮据,但樂觀面對,笑歎人生總有逆境,尤幸有女兒作為精神寄託。本案三名答辯人分別為法援署署長,王耀輝,及吳建五。
何華廣憶述九四年五月在荃灣區一個地盤工作,意外時他在一個坑內進行地基工程,地面的沙泥、石屎和木板突然塌進坑中,幾乎將他活埋。入院後證實盆骨碎裂,斷裂的肋骨插傷肺部,留院半個月及接受了三年半物理治療。

原稱勝算甚高
九七年何申請法援,入稟指四間承判商沒有在坑外搭建圍板,追討七十萬元僱員賠償。法庭最終判他敗訴,指判頭公司雖為他介紹工作,但他本身屬自僱人士,故不能以僱員身份獲得賠償。
何表示律師當年建議他以僱員身份申索,指勝算甚高,未料最終敗訴,屬專業疏忽。事實上他現正申請法援向四間判頭公司追討二百萬元保險賠償,法援署正研究其申請,但明言若他成功取得賠償,須撥出百多萬元以抵償當年敗訴的訟費。但何強調根據當年他申請法援的文件,可以「免分擔」任何訟費,現對法援署有此要求感莫名其妙,故入稟保障自己權益。
案件編號:HCA394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