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胡扯有這一句外國名諺:「中國有三寶,長城、故宮、錢鍾書。」這樣子把錢氏捧上九天,可不是讓魯迅也給晾在一邊?
據說他不光中英文棒,也精通法、德、意和拉丁文。他初學一種外文,總先選定一個名家,精讀他的作品。學德文他選歌德,法文選拉伯雷,意大利文就是但丁。英文呢?不得而知。
漫畫家豐子愷的學習秘方倒是,把每篇外語課文都讀上22遍。第一天讀第一課10遍。第二天讀第二課10遍,第一課5遍。第三天讀第三課10遍,第一第二課各5遍。第四天讀第四課10遍,另溫習第一課2遍,第二第三課各5遍。這樣分四天,總比在一天裏把同一課文讀上22遍好了。
女作家張愛玲的方法也挺獨特。她愛把一篇習作由中文譯成英文,再由英文譯成中文,這樣反覆多次,盡量避免詞句重複。這是她告訴弟弟張子靜練習中英文的秘笈,跟歷史學家Gibbon練習拉丁文的方法,異曲而同工。
其實古德明先生提議的方法最管用,多讀不如精讀兩三本英文書。我說有用的生字和句子,不妨記在筆記本子上。每天趁上廁,就翻翻本子溫習一遍。邊出恭,邊用功,天天如是,日久見功。古老師這樣子仙人指路,要是還不管用,我願代罪:把十隻指頭都剁下來,讓食神梁文韜用來做菜,菜名就叫作「仙人指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