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紅十字會義工、任職財務經紀的陳世榕(二十三歲),聲稱在○一年六月十四日路過遮打花園時,目睹女大學生褪下底褲與男友公然愛撫,為捍衞道德,出手掀裙驗證被裁定非禮罪成囚半年,昨不服刑期提出上訴;法官翟克信指他從事司法界三十年來未見過這樣古怪案件,考慮上訴人判刑後相距至今已九個月、堅持上訴理據及司法公義等因素,判減刑至三個月。
據上訴人的精神報告指出,他沒有精神病,勤奮,對自己及別人要求甚高。他堅持上訴是因案發當晚清楚知道自己所做的事,絕對沒有觸碰女事主的身體。
代表大律師申請減刑指出,上訴人的行為並非猥褻,亦非藉此滿足性慾。他還押小欖十四日等候精神報告,已對他深受打擊。法官最後接納被告減刑申請,判減刑至囚三個月。
案件編號:HCMA1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