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初,甘迺迪總統剛剛上任時,曾說過一句話:「不要問國家可以為你做些甚麼,要問你可以為國家做些甚麼。」這句話曾一度激勵了美國人的愛國心。但當美國捲入越戰,美國參與這不義的戰爭受到國人質疑,國內反越戰運動愈演愈烈時,甘迺迪這句話就成為反越戰人士用來嘲諷當政者的話了。
當愛國主義受到是非、公義的價值標準挑戰,愛國也就成為嘲諷。
二十三條諮詢文件在「分裂國家罪」一章,提到「若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嚴重的非法手段破壞領土完整,戰爭便差不多一定會發生,因此,任何損害領土完整的企圖,應予以阻止」。
諮詢文件的撰稿人,當然知道,無論台灣或西藏,都沒有、也不會「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來「破壞領土完整」,因而加上一個「其他嚴重的非法手段」。何謂嚴重?甚麼叫做非法?若以訴諸國際人權公約所訂定的公民投票的方式去決定「不與大陸統一」,是否就算是「嚴重的非法手段」?「嚴重」或「非法」與否,是不是只能由掌權的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戰爭便差不多一定會發生」,顯然不是指主張獨立的力量要發動戰爭,而是指反對獨立的中央政府會發動戰爭。前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前,朱鎔基說中國人民要「用鮮血和生命來捍衞祖國的統一」,當選後,具中國軍方背景的台灣問題專家辛旗說,「不惜把台灣打爛重建」,並說「戰爭爆發的時候,很可能(台灣)南部受到的損失最大,誰讓你南部的百姓支持台獨?」
如果台灣人民只是選了陳水扁當總統,而中共就威脅「戰爭差不多一定會發生」,這樣的戰爭是否符合公義?諮詢文件這樣盲目地將「統一」視為天經地義,進一步更加把「任何損害領土完整的企圖」,僅僅是「企圖」,也以「分裂國家」的罪名治罪,這樣還講不講是非?還講不講和平?這樣「愛國」,只能說是愛昏了頭了。確實如昆德拉所說,是「在聖潔的愛底名下殺人放火」。
十八世紀英國作家約翰遜的名言是:「愛國是無賴的最後防線」。
以愛國的名義打越戰,以愛國的名義威脅要把台灣「打爛」,把支持「戰爭一定會發生」視為天經地義,對約翰遜所賜「無賴」之名都當之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