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宗「錯誤領養」案周三開審。一對夫婦控告埃塞克斯郡政府疏忽職守,未有告知他們所領養的男童是個有暴力傾向和過度活躍症的「野孩子」,令他們猶如活在地獄中,並有生命危險,向當局索償約六十萬至一百二十萬港元。
案情透露,這對夫婦九六年領養一名五歲男童時,當局只說男童有行為問題,但活潑開朗,其後發現男童行為「難以控制和狂暴」,其狂暴行為「以黎克特制(衡量地震級數)」爆發,包括在養母懷孕時,多次威脅殺死她肚裏嬰兒,並在希臘度假時襲擊養母,令她留院多天。
男童八歲生日時更持刀企圖殺死養父;他又經常開大水龍頭,令浴室水浸;向地氈、牆壁和床單潑油漆。他後來被診斷患有過度活躍症。夫婦稱要全日看管男童,收入大減和精神大受困擾,控告郡政府提供領養資料時疏忽,要追討賠償,但當局否認控罪。
綜合外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