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首位入稟控告政府立法減薪的公務員,昨日表現得大義凜然的警隊高級督察劉國輝,因涉及兩宗刑事罪行,現正被警隊停職及停止發薪,並會面臨革職。據悉,劉國輝昨日高調挑戰政府減薪的行徑,已激怒警隊高層,警隊高層已下令盡快將劉國輝「革走」,務使他不能以公務員身份控告政府。
現年四十一歲的劉國輝於八三年加入警隊,他前年十一月因在停牌期間超速駕駛等罪名,被判罰款九千元及停牌十六個月,隨即被警隊勒令停職及停止發薪。據悉,警方已就劉國輝被定罪召開紀律聆訊,警隊高層昨下令要加快處理。劉國輝又於去年四月涉嫌非禮一名女下屬,從後攬腰及摸胸,被判罪名成立,罰款三千元;但他不服判決,現正等候上訴。
單身的劉國輝月薪五萬九千七百五十元,雖然已連續十七個月未獲發薪,但因劉國輝無家庭負擔,所以他不惜以身犯險「帶頭」控告政府立法減薪。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