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犯非禮及超速駕駛、現正停職的「鹹豬手」高級督察劉國輝,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港府今年七月立法削減公務員薪酬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裁定違憲及非法。這是首次有公務員入稟挑戰港府立法減薪;而四個警隊職方工會的數名代表亦於今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希望推翻影響十八萬公務員的減薪決定。 記者:梁偉強
劉國輝昨在高院門外表示,大部份公務員均願意與公眾共度時艱,犧牲少少人工,但政府一直以來是透過與職方協商,討論每年的薪金調整,今年突然立法減薪,乃過去一百五十八年所未見,令人深感困擾。他希望透過今次訴訟,將這些疑慮及誤解消除,令管方與職方返回夥伴階段,亦希望公眾不要將入稟事件負面演繹,因為此事可增進本港形象,讓人知道本港有完善獨立的司法制度。
陪同劉國輝到庭的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表示,鑑於申請司法覆核有三個月時限,今日四個警隊職方工會亦會有代表入稟,尋求司法覆核。他們已籌得一百四十萬元作訴訟經費,現時法律意見並不一致,若說完全沒勝算實太過份。
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昨表示,他並不擔心會掀起公務員訴訟潮,並相信律政司會處理有關個案,他指香港是公平社會,可自由提出個人的不滿。
公務員總工會主席張國標說,目前尚有六、七名公務員已向工會表示,願意出面控告港府,但該會須視乎劉國輝的司法覆核結果,因為「如果佢贏咗,就代表全體公務員都贏咗。」
現年四十一歲的劉國輝沒有聘請律師,他花了三日時間,親手撰寫了該份英文入稟狀及附上的誓章,答辯人是代表港府的律政司司長。
根據申請文件,港府於今年七月十九日,制定《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並將之刊登憲報,劉的月薪自十月一日起,由五萬九千七百五十元,減至五萬七千一百一十元。由於每月少收二千六百四十元,故到劉五十五歲退休,經濟損失便達四十三萬二千九百六十元。
劉國輝指政府與公務員之間有僱傭合約關係,政府立法減薪,是單方面更改合約及毀約,違反《基本法》,而政府以立法壓倒合約法及合理期望的普通法精神,亦是濫用權力,故要求法庭裁定新例違憲及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