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產經紀涉以「零首期」招徠客戶,串謀買家說服賣方抬高物業售價,方便買方向銀行申請更高按揭借貸,並要求買賣雙方簽署同意書將差價形容為裝修費回贈予買方,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審訊。 七名被告包括黃四川(四十一歲),案發時於嘉居城地產代理任職經紀;其餘被告為林加羚、許靜芳、劉偉華、翁永陞、郭強及樊惠歡,全部為買家,年齡二十九至四十二歲。各人共被控四項罪名,指他們於九九年至○○年間串謀詐騙渣打銀行批出貸款予買方。廉署調查後揭發。 案件編號:DCCC3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