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慧玲、黎國剛報道】想食「肥雞餐」離職的公務員可能要失望,政府內部有建議第二次自願離職計劃的特惠補償最少要大削三分一,離職的員工計及年資最多只能享有十七個月月薪的補償。
與此同時,公帑資助的法定機構職業訓練局則比政府走快一步,日內宣布向四千名全職員工推出自願離職方案,參加計劃者的補償金最多為十六個月薪金,但十八個月內退休的員工則不符合參加資格。
據悉,就公務員第二次自願離職計劃的補償方案,內部正在醞釀之中,暫定十二月交行政會議拍板。第一次自願離職方案,參加計劃的公務員可享有九個月特惠金,再按年資補償,補償可達二十個月月薪。
但政府內部傾向第二次自願離職計劃,特惠金應由九個月削三分一至六個月,即補償金最多只有十七個月月薪;有高層甚至認為,在財政赤字嚴重下,十七個月月薪的補償已嫌太多,建議再削減。
反而一直主張向公務員開刀的行政會議成員則有不同意見。本身是自由黨主席的田北俊認為,現時公務員編制龐大,當局應削減至少一成公務員。
他建議政府向參加計劃的公務員發放一筆過退休金,「送走」更多公務員;此舉短期雖會增加財政負擔,但長遠對政府和社會有利。
此外,擁有四千名全職員工的職業訓練局,亦決定最快於明年中推行自願退休計劃。據了解,該局傾向以員工兩年年資可獲補一個月月薪,以十個月為限,另加半年月薪特惠金,即補償金最多為十六個月月薪。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認為,同樣是自願退休計劃,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補償不應有分別。他說:「補償少兩、三個月重可以考慮,但係少四、五個月就好難接受嘞!……最終計劃唔吸引,政府都係失敗啫。」
香港公務員總工會主席張國標亦表示,今次自願離職計劃的補償較首次相差甚遠,他個人認為難以接受。
政府人員協會主席陳志光則稱,政府要削減人手,推行第二次自願離職計劃不失為好方法。他促請政府,在推行第二次自願離職計劃時,開放予更多職系的公務員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