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楊斌批股予兩個策略投資者、他們然後隨即在市場沽貨一事仍在調查,未知是否刻意的安排,但此事件已揭出現行條例的一個大漏洞,有心作弊的大股東,可以不必公開減持股份的消息,暗中使橫手散貨! 按現行條例,公司大股東減持股份必須申報;持一成以上股權的股東,售股也須公開。但若大股東先將一成以下的股份批予「策略投資者」,再由後者出售,即可令市場無從得悉;大股東只須做一次的減持公告,更可包裝成有大戶因看好而入股的「好消息」!小股民他日看到有策略投資者入股的新聞,要打醒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