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的男人中,稱得上俊男的,頂多兩個。
與K一起時,惹來不少羨慕之聲。起初有點自豪,很快便習慣。
K有六呎一,有劉德華一樣的鷹鼻,走在街上,「收視率」甚高。
與他手拖手逛街,沒有想像般開心。望他的女人多過望我的男人。
那時惟有承認女人的妒忌心之強,到達一個可以連愛人也妒忌的地步。
無論有多漂亮,看慣了就不覺特別。英雄慣見亦常人。
相處日久,開始受不了他貪靚的行為。
出街前,他躲在廁所的時間比我還要長。
他最緊張自己的頭髮,花在剪髮上的錢比我還多。
為了有好看的肌肉,他遵照教練指示,定時吃那些健身食物,跟他外出吃飯,這樣又不吃那樣又不吃。最後我叫他去死。
K對自己靚仔十分自覺,我發現他經常電女人。
男人跟女人沒有分別,一樣可以恃靚行兇。
最惡頂是吵架時,他居然對我說,我和他一起是愛他靚仔。
一起不夠兩個月便分開,這男人除了有一副明星相,甚麼優點也沒有。
幸好他沒走去當模特兒或做明星,他私下常說如果他入娛樂圈,會紅過不少男星。
T是另一款俊男,女人湯丸式的。
三十二歲的T,仍有一張孩子臉,他的皮膚沒做護理,比我更白更滑。
不是他追我,我絕不會跟這種男人拍拖。
兩個俊男給我的戀愛,遠不及其他男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