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指扑頭劫案是嚴重罪行,近年發生多宗扑頭劫案及導致有事主因此喪命,警方已加倍正視,而法庭亦作出重判,目前刑罰上的阻嚇性已經足夠。警方發言人及涂謹申均認為,要防止扑頭劫案的發生,有賴市民提高警覺,倘身懷巨款不要經常在固定時間行走同一路線,避免歹徒有機可乘。
涂謹申表示,這些劫案通常是有組織性的,歹徒經過周詳部署才行事,不排除有些案件是內鬼所為,警方調查案件時,要徹查幕後同謀,將其抽出繩之於法。
西九龍防止罪案組女總督察徐睿聯指出,扑頭劫案多發生在偏僻街道,市民應盡量避免單身行經這些地方,如果攜帶大量現款,更要多人結伴互相照應。
她說,歹徒作案都是取易不取難,女性身懷巨款,危險程度當然更大,公司或店舖要提取款項,最好聘請護衞公司押運,若然無法聘請護衞公司,運款必須由幾個人一起負責,款項並分開各人存放,特別是不要在固定時間行走相同的路線,相隔若干時候便需改變,令歹徒難以行事。
她指出,攜款離開店舖或銀行,一定要提高警覺,留意周圍環境,如懷疑有歹徒跟蹤,便要通知附近巡警,或致電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