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助理教授 黃洪
隨着香港的經濟和失業狀況持續惡化,領取綜援的個案數目上升,這本是很自然的道理,然而,由於特區政府出現財政赤字,社會及傳媒關注綜援的個案及支出持續增長的趨勢。政府亦向外公布綜援四人家庭每月領取的金額已比一般低技術工人的工資要高,這意味綜援金額過高,會降低勞工工作的積極性,出現所謂「綜援養懶人」的現象。但若我們細心分析有關數字,大多數市民仍然視綜援為「最後安全網」,若有工作機會時,仍以工作為先,並未出現依賴政府或依賴福利的文化。
參看附圖,在1997年3月,當時香港經濟環境良好,失業率只有2.6%,失業綜援個案佔失業人口20.5%。至1999年3月,亞洲金融風暴後,香港失業率高達6.2%,但失業綜援個案佔失業人口的比例反而下降至15.4%,直至2001年這比例一直維持在14%至15%的水平。而在2002年3月,由於失業率進一步升至7.1%,但失業綜援個案佔失業人口的比例反下降至12.9%。失業率持續惡化,合資格領取綜援的住戶數目必然增加,但失業綜援人士的領取率反有下降趨勢。這有力反擊「綜援養懶人」的論斷,顯示綜援並不比工作吸引,大部份失業者並不希望依賴綜援。
根據我們日常與失業及貧窮人士的接觸,在近年「綜援養懶人」的輿論下,他們害怕別人的歧視眼光,情願節衣縮食,寄望可以找到散工及臨時工來應付生活,在動用完所有積蓄,再無其他辦法,才考慮領取綜援。這解釋了為何領取綜援個案的數字與失業狀況有滯後的效應。
在討論綜援的水平是否過高時,政府經常利用與同樣人數的最低百分之二十非綜援住戶的開支水平比較,說明綜援住戶的開支水平比最低百分之二十非綜援住戶為高。其實這類比較必須先肯定作為比較的標準是否合理。根據筆者所作的貧窮線研究,其實香港有近28%非綜援住戶,其生活仍低於貧窮線,所以用百分之二十非綜援住戶的開支水平來說明綜援水平過高缺乏基礎,問題很可能是這些「非綜援住戶」的開支過低,而並不是「綜援住戶」的生活過高。
另外由於最低百分之十的非綜援住戶的開支非常低,會拉低平均值,令以最低百分之二十住戶的平均開支來計算有偏差。根據統計處99/00年度的統計,以四人非綜援住戶計,開支最低百分之二十組別是9,798元,但若以最低20%-25%組別計,有關住戶的開支水平高達13,036元,而在1999年,四人綜援家庭的平均認可需要金額是10,083元,實際平均支付金額是9,165元。可見綜援家庭的開支水平只及最低20%-25%開支組別非綜援家庭的七成七。反而我們要思考為甚麼有大量非綜援住戶的開支水平這樣低,仍不願意領取綜援?是否社會上「綜援養懶人」的論述令這些人不願領取綜援,令他們生活在極端貧困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