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夜街 - 谷德昭

去夜街 - 谷德昭

每個禮拜總有一兩天去夜街,香港地方小,來來去去不過那幾間夜店。與動物世界一樣,日間出沒與夜間出沒的人大有不同,於是觀察別人成為流連夜店的主要節目。
不是每個夜遊人也喜歡喝酒,有些人打死也不喝,也有些人打死也不肯不喝。有一種人喝多了酒仍然很安靜,面上掛着一個微笑,享受着那一半一半、模模糊糊、曖曖昧昧的狀態。有一些人稍為喝多兩杯便會變得天下無敵,這類人大家應避之則吉。
長大後的朋友,很多是在夜店內認識的,認識的意思是真真正正地認識了一個人的為人。酒後最易見真性情,儘管平時日間如何溫文爾雅,為慈善大灑金元,但酒後就恍如變了另一個人。在有好朋友的照顧下,偶爾喝多兩杯,發洩一些平時不敢表露的晦氣是人之常情,但若然經常蒲而又經常發酒癲的,那樣的話,我們稱那傢伙喝的不是酒,是屎水,對喝屎水的人,大家同樣應避之則吉。
喜歡喝兩杯但不喜歡喝醉,因為自知磅數重,醉了朋友抬不動;再者,宿醉後翌日頭痛得像在腦內進行爆石工程一樣,如果撞正係重要返工,簡直係搵自己笨。
日子久了,大約知道自己的酒力有多少,還有一些徵兆是代表快要醉了,其中最明顯便是講英文。奇怪,喝多兩杯便會講英文,還要專向中國人講英文,真失禮人。
有沒有喝醉了會講中文的洋人?我認識一個,但他是香港土生土長的洋人,中文粗口比我講得更字正腔圓,所以我想他應該不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