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就讀中四的少年,三個月內七度非禮年僅七歲的胞妹,用下體拭擦女童私處、撫胸及指插下體,更威嚇她不可宣揚否則將她打死。被告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法官指案情嚴重,因案中受害人年幼,被告的行為令女童身心受創。
心理報告指被告心智正常,行為亦非一時衝動,對於性及心理方面的問題不大願意談及,但對事件亦有悔意。胞妹事發後獲安排居住中心,但心理專家建議女童應重返家庭過正常生活。
事發時為十五歲的被告,共被控七項非禮罪,事發於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二月,趁無人在家時非禮七歲胞妹,女童其後向家人投訴感身體不適及痛楚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6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