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歲花樣年華的張玲芝,外表看不出她曾經走過生命的黑暗幽谷,但在待人接物的態度上,卻流露出她特有的老練。例如她知道自己的新聞價值何在?她知道如何可以在傳媒中發揮正面作用?她更知道甚麼時候要保護自己。
張玲芝說話快而爽,清晰而有條理,談到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意見時,滔滔不絕,卻不忘說明大部份受講師啟發,不想叨他人之光。對於個人,她不失坦誠,卻也處處留心,要維護家人,又要留意新聞焦點不太個人化,更要防範公開某些資料的後果;但談到傷心處仍然忍不住落淚,都能大方面對。
「敢言、進取、樂觀、積極」是她希望在別人心中留下的印象,記者也在她身上看到了這些形容詞,以及一個認識自己的年輕人。也許,成長的代價令人痛不欲生,但擺在二十一歲前面的,仍然是朝氣勃勃的人生。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