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研究以二戰後佔領日本的模式來處理伊拉克,一旦推翻侯賽因後就實行軍事接管,幾個月至幾年才還政於民,不像對阿富汗般成立臨時政府。兩國都是反恐戰打擊目標,為何有不同處理手法?
說穿了,還是石油戰略利益考慮最重要。阿富汗雖位扼裏海油氣田輸出要衝,但油氣管不是非經過阿富汗不可,要從中得益可望不可即。佔領了伊拉克,卻可馬上控制世界第二大石油儲備國,軍費花了多少也可補回,划算得很。
第一次波斯灣戰爭後,美國在有兩大回教聖城的沙地阿拉伯駐軍,原教旨主義分子已視作奇恥大辱,成為拉登冒起的導火線。前國務卿基辛格也警告過,美國長期佔領回教世界核心國家,恐激發回教世界怒火。喬治布殊政府甘冒此險,可見他們是如何看重伊拉克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