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案受害人被指獻身

姦案受害人被指獻身

【本報訊】十七歲少女聲稱遭ICQ認識的外國留學生強姦一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力指女受害人是自願性交,甚至主動捉着被告的陽具末端對準位置,完事後卻因被告拒絕做她男朋友才報警。
女受害人昨日接受辯方盤問。指她當日與被告在睡房內「攬攬錫錫」,並透露自己是處女,被告於是刻意把一件紅色T恤鋪在床上,她便在床上擺好姿勢,準備與被告發生性行為。她不同意以上說法。
十八歲被告吳力恩,被控於去年五月二十五日,在西灣河的寓所內,強姦十七歲女受害人。案件下周二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