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伯幾個月前曾經說過,他的問責制新班子有助改善經濟,增加就業,但看來非常一廂情願。據報今年財赤頭五個月已超過五百億,全年就會有接近六百七十億元,問題是十分嚴重。
其中一個主要問題,是政府要應地產商的壓力,不再賣地賣公屋居屋。有沒有可能不賣地,不賣居屋;又不准政府增加利得稅、薪俸稅以解財赤?的確有反智的評論者先後提出這兩點訴求,似乎太侮辱香港讀者的水平了!
筆者從來不贊成高地價政策,並認定這是英治時代的政府的短視做法。英治時代的統治者這樣做正常不過,特區就不應該再搞這一套了。筆者已是有物業之人,物業亦貶值過半,但絕不會為一己之私而鼓吹托市之論,更希望坊間發出要求政府托市的評論者申報一下利益,君子應有的作風而已。
那又如何解決財赤呢?這已是一個長期性、結構性的嚴重問題,利得稅要加,薪俸稅要加,免稅額要下調,遺產稅要增加,還有是政府本身有責任節流,將無用的高薪公僕減薪降級,甚而裁去,那納稅人付出高稅額,條氣會順啲。
銷售稅、離境稅、賭博稅,這些新稅種全數要提上議程,餘下要議的,是哪樣加多一些而已。收稅有一個簡單但屬真理的原則,是「有能者多付」。筆者同意中產者因為買貴樓而付上重稅,所以還要為負資產供樓者可獲減免,但已供完樓者如筆者,就不獲優待,這樣安排,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