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Q交友 以為留學便是好男仔<br>處女遭馬桶上拖落地強姦

ICQ交友 以為留學便是好男仔
處女遭馬桶上拖落地強姦

【本報訊】十七歲少女透過「ICQ」認識外國留學生,應邀到對方家中時遭強姦,留學生將她強行從睡房拉入廁所,圖坐在馬桶上性交不成,繼而把她拖落地上迫她就範,結果少女被奪去貞操。涉案留學生否認強姦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十八歲被告吳力恩,英文名Ryan,曾在外國留學,案發前完成中學課程回港。他被控一項強姦罪名,指他於去年五月二十五日在西灣河的寓所內,強姦當時年僅十七歲的女受害人。
現職酒店服務員的女受害人,於○○年十月,透過「ICQ」認識被告。女受害人昨供稱,事發當日,她應邀到被告家中。進入寓所後,與被告坐在睡房內嬉戲。

事後致電道歉
突然間被告將她壓低,一手撫摸其胸部,一手伸入其上衣內,鬆解其胸圍扣,又把外褲連內褲扯脫。之後被告脫掉自己衣服,並說:「一係幫我含,一係就做。」稍後被告戴上安全套,圖與她性交,她竭力掙扎,故意把身體縮成一團。
女受害人續稱,被告拉她入廁所,坐在馬桶上,然後把她抱起,要她坐在他身上再度嘗試,但仍然未能成事,被告繼而將她拖落地上侵犯,終成功進入。
女受害人謂,該次是她首次性交,性交後下體不停流血,地上滿布鮮血,令她感到十分驚慌,哭泣起來。被告見狀,便打開馬桶蓋,推她坐在馬桶上,然後自行入房穿衣,再以廁紙抹淨地板。接着被告把衣服給回她,聲稱母親快回來,叫她盡快離開。事後被告多次致電給她,其中一次向她道歉,詢問她會否報警。
女事主在盤問下承認,透過「ICQ」認識異性朋友,認識被告後曾見面一次,覺得被告高大,衣着入時,曾在外國讀書,應該是「正人君子」、「好男仔」。然而,相隔半年至案發前一天,才在街上重遇,當時被告手拖女友。辯方則指,女受害人視被告為目標,希望被告可成為她的男朋友;女受害人不同意此說法。
案件編號:18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