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這句話講了幾百年,也被罵了幾百年。時間進入廿一世紀,這話越來越少人提了,但這並不等於說女人現在就是強者了,只不過在時間就是金錢的社會裏,大家唔捨得花時間對一種事實花費太多的口水罷了。
以此類推,一個女人打另一個女人,便是弱者打弱者的行為了。自古以來,女人打架,不外乎三個原因:為利、為子、為夫。她家的母雞在她家下了一個蛋,為這蛋的歸屬而扯頭髮,這是為利;兩家小孩打架,導致雙方母親對打,這是為子;懷疑對方跟自己的老公「搞破鞋」而打架,這是為夫──但女人們很少會想到,這蛋爭到手,也還是被那個好吃懶做的老公吃了;為孩子而頭破血流,血迹未乾,兩個小孩已和好如初了;為爭老公而打更不值,說甚麼「你敢搞我的老公」,真是笑話,是你的老公去搞她的啊!這種事一般都是錯在男人的,對方也只不過是一個受害者罷了。
一首歌叫《女人何苦為難女人》,道出的便是個中的隱衷──大家生為女人,都已經很不幸了,只有團結起來對付臭男人才是正道,何苦再自相殘殺呢?
這個道理相信大家都知道,所以,現在女人打架這種事,比鬥雞這種古老的遊戲更難得一見了。而這種一旦發生在兩個「有身份有地位」的女人身上,則會更加成為「傾國傾城」的新聞。大家感興趣的其實不是「打人」的背景,因為那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了──看着平時衣冠楚楚非常淑女的名女人動粗或被羞辱而丟臉,那才是「看客」們的興奮點所在。
不知楊恭如和打楊恭如的女人,是否明白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