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向傳媒爆料 被轟削知情權<br>23條未立法市建局先收口

禁向傳媒爆料 被轟削知情權
23條未立法市建局先收口

【本報訊】一股迫人收口之歪風席捲香港!在政府企圖透過《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進一步箝制傳媒揭露政府機密消息之際,作為公營機構的市區重建局竟率先「響應」,自動獻身要引入類似《官方機密條例》做法,禁止董事局成員及高層職員向傳媒發放消息。法律界、傳媒及市建局董事強烈批評局方將普通商業機密等同政府機密,嚴重剝奪市民知情權。 記者:莫劍弦

市建局行政總監林中麟面對連串「爆料」風波,一直研究如何阻止事件再發生,明日召開的董事會大會,將討論如何阻止傳媒披露市建局內部資料。本報取得由市建局管理層提交的資料,顯示管理層不滿傳媒過去一年多先後多次洩露市建局內部機密資料,並特別羅列四大「罪證」,涉及業務綱領、賠償、財赤等問題(見表)。管理層在文件中坦承,由於傳媒要保護消息來源,不會供出「爆料人」身份,所以局方必須採取行動,阻止再有人向傳媒「放料」。

促董事高層簽保密文件
管理層建議參考政府要公務員遵守《官方機密條例》做法,要求所有董事及高層職員簽署一份法律文件,保證不會洩露任何機密資料,否則立刻遭解僱。但何謂機密資料則由局方全權決定;倘董事或職員因工作需要向某些人士透露資料,也要為有關人士的守秘負上責任。這是首個公營機構採取如此保密資料手法,一旦明日董事會通過,便馬上實行。
局方並表明,會嚴格限制機密資料發放,只會向有需要知道的高層職員發出相關資料,防止資料外洩。

余若薇:乜都變成機密
市建局引入類似《官方機密條例》的保密機制,引起廣泛不滿。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認為,政府要為二十三條立法,已令公眾擔心會收緊市民知情權,若連公營機構也要引入保密,她擔心會形成「泛機密化」,「乜都會變成機密」。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更坦言市建局做法「好神奇」及「震驚」:「佢哋唔係公務員,有乜理由要跟政府做法?市建局資料有乜理由等到政府機密?」
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認為市建局資料與政府官方保密資料是完全兩回事,不應採用政府保密機制,剝削市民知情權。市建局董事劉炳章也承認,管理層的建議是「過份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