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德祥企業(372)主席陳國強提出,局部私有化德祥旗下保華德祥(498)的部份資產。陳氏選擇性地要求保華股東同意,將帳面值21.07億元的資產售予陳氏,而代價僅獲現金2.07億元。德祥股東若選擇繼續持有該等資產的42.59%股權,陳國強將毋須支付8831萬元予德祥,其總出資便降至1.18億元。
保華昨日復牌,升15%,收報0.212元。陳氏要求保華出售的資產包括:(i)中策集團(235)14.55%權益;(ii)澳洲上市的第二大工程、基建公司DownerEDI的36.83%股權;(iii)三項香港物業權益,包括觀塘保華企業中心、灣仔國泰新域購物廣場及深圳信興廣場4.8萬方呎樓面。
根據有關重組方案,保華將註銷21.07億元資本儲備,並以實物形式將以上三項資產分派予股東,包括持有保華42.59%的德祥企業及其他公眾股東,陳氏則以每股保華可獲0.2元現金的比例,向各股東收購該三項資產。保華日後只持有在中港經營的建築合約承包及建材業務。
以保華發行股數10.37億股計算,陳國強最多須動用的資金為2.07億元。有關作價較三項資產於3月31日備考帳面淨值21.07億元折讓90.1%,較保華昨日收市價0.212元折讓6%。保華實物分派三項資產須獲保華股東通過,而德祥將放棄投票。
若所有保華公眾股東接受陳氏的收購建議,陳國強及德祥將分別持有三項資產的57.41%及42.59%。陳氏亦授予德祥一項選擇權,可將該42.59%股權轉讓予陳氏,作價同樣為每股保華獲0.2元現金。以德祥持有4.42億股保華計算,德祥可收取8831萬元現金,但卻因出售資產而估計將錄得8.09億元的虧損。
保華董事會(不包括陳國強)認為,與出售的資產備考帳面淨值比較,0.2元的收購價可能並非公平合理,但收購建議能提供機會,使股東可將部份投資套現。
然而,保華董事會提醒股東,出售資產後,保華資產淨值及盈利能力將大幅度下降。
以3月底止股東綜合資金29.95億元計算,將降至8.88億元,相等於每股保華約2.89元降至0.86元。若以3月底純利275.4萬元計算,出售資產後,純利將減少50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