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前執行處副處長涉交通事故<br>徐家傑被控不小心駕駛

廉署前執行處副處長涉交通事故
徐家傑被控不小心駕駛

【本報訊】廉政公署前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疑涉交通事故遭票控不小心駕駛,案件昨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提訊,但被告缺席應訊,控方指出,警方尚未能成功將傳票派予當事人,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本年十二月十六日再提訊。

稱未接任何傳票
警方發出的傳票,指五十四歲的徐家傑於本年二月一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洗衣街交界,駕駛一輛私家車時不小心駕駛。該項票控是於本年七月二十七日由香港中央交通違例檢控課一名梁姓高級督察發出。
徐家傑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他至今從未接到任何有關的傳票,亦不知發生何事,何時涉及交通事故。

遭解僱鬧上立局
徐家傑於七四年加入廉政公署,任職二級調查員,於八四年獲保送往英國劍橋大學進修三個月,回港後升為執行處助理處長。及至九一年再前赴英國警察大學進修後,回港正式晉升為執行副處長。但兩年後,他被廉署突然宣布即時解僱,署方卻拒絕透露解僱理由。「炒徐事件」其後鬧上立法局,徐大爆廉署竊聽公眾人物和有上司性騷擾女下屬的醜聞。
案件編號:NKS1051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