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泰籍男子涉嫌在公廁帶一名穿着校服、多次被判入男童院的十五歲男童返家,與男童發生肛交,完事後給予六十元打發離去。男童事發因發現身體出水疱,驚怕患上疱疹,告知男童院醫生始揭發事件。
涉案二十九歲泰籍被告WasanKruttharoj,廚房工人,被控於去年四月十日,在軒尼詩道寓所,與十五歲男童發生同性肛交,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男童在錄影會面時供稱,去年四月十日,當時他居住在志願機構宿舍。當晚,他穿着校服,先到金鐘萬茂徑的公廁,找到一名同志,與該同志互相手淫後,便獨自往灣仔近修頓球場的公廁,在公廁內遇見被告,被告邀他返家。被告便將陰莖插入他肛門,並且射精。完事後,被告給他六十元及留下手提電話號碼。
男童承認曾有肛交經驗。在辯方盤問下,男童確認於九二至九三年期間,因被診斷患有過度活躍症住醫院,之後因在校內偷竊、打架及逃學等問題,再次被轉介醫院跟進。另外,迄今先後共八次入住男童院。
案件編號:HCCC9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