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已就《基本法》二十三條如何立法提出諮詢文件,由於有關立法影響深遠,本版特就此設立一讀者討論專區,歡迎讀者就文件提出意見。
香港的民主、自由、富裕令多少國內的大陸同胞傾心嚮往、追求。我是香港的新移民,我真的發自內心不想香港跟國內一樣成為專政的社會,在國內誰不知道香港比內地民主、富裕,比國內任何一個省市都好,那為甚麼還要搞國內那一套呢?這絕不是香港市民的意願,而是國內獨裁專政的伸延、霸道的表現。
誰不知道國內控制媒體的嚴格,老百姓往往有話無處說,說了就是罪,你不信可以試一下,到國內公開說一句共產黨貪污腐敗,說一句江澤民不好,說不定就以顛覆罪甚至更多的罪架在你的頭上;法輪功在國內說一句「真善忍好」那還要坐牢。文化大革命、六四有多少人被以顛覆罪、危害國家安全罪送進牢房,這可不是小罪,他們是壞人嗎?大家很清楚。為甚麼要獨權專政?為了自己的利益,經不起民主的考驗,如果今天的中國領導是全民選舉,做主席的能是江澤民嗎?董建華、葉劉局長能這樣無所顧忌推出第二十三條,對着香港市民嗎?
獨權者依賴的是甚麼?權力──法律、警察等等,誰不順從、誰有威脅,消滅誰,法輪功和平請願,是十幾個人請願,被告阻街,有一天看誰不順眼,一個人站在街上會不會被告阻街?很難說。第二十三條立法威脅到每一個香港市民的最根本權利,從根本上顛覆了香港的自由民主的社會,現在才回歸了五年,今天立一條法,明天立一條法,五十年後那不知是甚麼樣了,這不是欺騙香港的市民嗎?立法者罪人啊,作為香港的每一個人,警察也好,其他的官員市民也好,能讓他這樣搞而不作聲嗎?危害香港社會、危害每個市民的利益、危害我們的子孫後代、我們的希望。我們不能再沉默,我們不能再逆來順受,我們不能再縱容他們對香港的犯罪,我們要勇敢的站起來,勇敢的維護香港的民主自由。
鄺深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