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幾位專業抬棺材的人又出現在灣仔海旁。電視畫面中見到這幾位專業人士又是在頸筋暴現地與警員對話,他們眼厲厲、手指指,十足十似在講數。
別的國家在喜慶日子或許更喜歡花車巡遊,但在香港經常出現的卻是紙棺材巡遊。究竟從何時開始,又因為甚麼緣故,這幾位專業人士會覺得紙棺材很有代表性,很能代表香港市民的心聲?作為香港市民的一分子,我從沒覺得紙棺材有甚麼可取的地方,更覺得在喜慶日子看見一個紙棺材在街上像舞獅一樣被拉來扯去很大吉利是,遊客們實在覺得紙棺材比金紫荊廣場有趣得多,起碼把照片拍了回去,曬出來可當是笑話跟友人一起分享,若再膽拖一張十元新紙幣作手信,一定大牙也笑甩幾隻。
究竟,究竟關我們的國旗甚麼事?為甚麼要焚燒國旗?看見自己國家的國旗被焚燒,我只覺得很憤怒;看見遊客們不停影相,我更覺得很羞恥。政府有關人士竟然說要由律政司長決定是否提出起訴?乜有得揀嘅咩?乜有價講嘅咩?乜唔係有法例規定國旗的大小規格、擺放位置以及不准毀壞的嗎?點解重要研究是否提出起訴?
若然這幾位專業人士以後還想在公眾地方燒東西的話,請你們燒雞翼、燒豬扒,甚至燒自己的數簿,請不要再燒我們的國旗,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