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四歲任職售貨員男子,涉嫌於過去二十二個月內,不斷跟蹤一名少婦乘坐火車上班,其間多次以下體觸碰少婦下體,少婦今年六月偕夫外出乘火車之際,恰巧目擊涉案男子非禮另一名女乘客,立即報警;被告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控非禮罪提堂,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再提訊,待領取進一步的法律意見。
三十四歲的被告陳偉鴻,報稱任職售貨員,被控一項非禮罪名,暫時毋須答辯,獲裁判官批准以一萬五千元現金,擔保外出候審,其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控罪指被告於○○年八月至今年六月期間,在九龍塘地鐵站內,非禮一名三十七歲女子。
控方昨於庭上透露,現年三十七歲的受害人,平日生活有序,每天早上都會於相若時間,隨同一路線,乘坐火車上班,她於案發的二十二個月內,發現被告沿途跟蹤她,其間被告多次以下體,觸碰她的下體,由於受害人較害羞,只敢向丈夫投訴。
控方續指,直至今年六月十五日,受害人與丈夫一齊乘坐火車,赫然目擊被告亦在車廂內,正非禮另一名不知名的女子,便立即報警求助,但事後該名受害人未能尋回;經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被告過往曾有類似的非禮及遊蕩案底,故反對被告擔保外出,恐怕被告會騷擾證人及再次犯案。
案件編號:KTCC66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