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美軍於阿富汗展開的反恐戰爭中被捕的美國公民沃克,因與阿富汗前政權塔利班並肩作戰,上周五被美國一個地方法庭判處入獄二十年。宣判前他在庭上上演一幕「懺悔實錄」,花了二十分鐘哭着宣讀認錯聲明,並盼國人原諒他。
這是沃克去年十一月在阿富汗被捕後接受傳媒訪問以來,首次公開講話。他出庭時穿上綠色囚衣,剪短了頭髮和刮淨鬍子,與去年被捕時蓬頭垢面判若兩人。
二十一歲的沃克來自加州。他在維珍尼亞州法庭上憶述曾到也門學習阿拉伯文,然後往巴基斯坦一間教導《可蘭經》的學校上學,去年再在巴基斯坦接受三周軍事訓練後,轉往阿富汗接受更多訓練,被塔利班派到北部塔哈爾省駐守。
他哭訴着:「我加入塔利班是做錯了,我希望美國人明白,若我早知塔利班的真面目,我一定不會加入。」他強調去阿富汗是由於相信這是其宗教任務,旨在協助其他伊斯蘭教徒發動聖戰,但他理解的聖戰意義並非反美或恐怖主義,而是伊斯蘭教所指的「盡一切所能為真主服務」。他譴責「拉登的恐怖主義完全違背伊斯蘭」;提到九一一事件,他斥拉登不應透過不公義和暴力對付無辜的美國人。
沃克的父母和兄弟姊妹均有出庭聽審。在全篇聲明中,他幾乎每說一句便因禁不住哭泣而要稍作停頓。他表示明白很多美國人憎恨他,視他為叛國賊,但「希望隨着時間流逝,人們會明白我,改變這種感覺」。
不過,法官埃利斯宣刑時指出:「你加入塔利班,在那裏﹙阿富汗﹚參與戰鬥是個壞選擇。原諒和懲罰是兩回事。」沃克最後被判入獄二十年,至少十七年後才有機會因行為良好獲假釋,刑滿後還要守行為六年。沃克原被控十項與恐怖組織勾結殺害美國同胞的罪名,至今年七月,他與檢察官達成協議,只承認兩項協助塔利班和攜帶爆炸品罪名,並同意與當局合作調查拉登領導的阿蓋德組織,換取豁免終身監禁。 綜合外電報道
1981年:美國加州出生
1997年:轉信伊斯蘭教
1998年:到也門學阿拉伯文
2000年:到巴基斯坦修讀《可蘭經》
2001年5月:在巴基斯坦接受軍訓
2001年6月:前往阿富汗
2001年9月:駐守阿富汗塔哈爾省
2001年11月:在阿富汗被捕
2002年10月:在美國被判入獄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