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公眾泳池,容許八歲或以下兒童,隨成人進入異性更衣室,有家長認為現時小孩早熟,此舉會對小孩產生負面影響,亦令成人泳客尷尬,康文署應修訂現行規定,心理學家亦認為,中國人社會普遍較保守,實可將年齡降低,避免尷尬。
《蘋果》讀者唐先生日前與家人前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公眾游泳池游泳,赫然發現女更衣室門前張貼告示,指八歲兒童可隨同家長進入異性更衣室。他稱現時的兒童普遍早熟,對性及異性懷有強烈好奇心,且中國人的觀念較保守,令他擔心八歲男孩仍可進入女更衣室,會對其心智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另一《蘋果》讀者方太,早前暑期期間,經常帶八歲女兒往公眾泳池游泳,為方便更換泳衣,她都會在女更衣室內當眾協助女兒脫光衣服更衣,有一次,當女兒看見一位年齡與她相若的男孩子出現時,女兒即顯得忸怩說:「有個男仔,你幫我遮住先啦!」方太才恍然女兒已長大了。她認為康文署有必要檢討現行可讓八歲兒童進入異性更衣室的規例。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解釋,根據現行公眾泳池規例,該署容許八歲或以下、或高度不超過一點三五米的兒童,隨同家長或成人,或在他們的陪同下進入異性更衣室。這項規定是平衡過兒童的心理狀況、能否自我照顧或自我保護等因素而訂定。假如八歲或以下兒童不准跟隨家長或成人進入更衣室,康文署擔心他們自行更衣後,可能會誤進深水區,導致意外發生。
為方便家長?成人照顧同行小童,康文署新落成游泳池均會設有獨立家庭更衣室,該署會繼續與建築署研究,在其他游泳池加設家庭更衣室的可能性。
康文署現正收集各專業團體及市民的意見,並重新檢討兒童由家長?成人陪同下進入異性更衣室的年齡。如有需要,該署會考慮修訂現時的公眾泳池規例。(○九一九二一)(○九一九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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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苗坊註冊心理學家周婉芬博士表示,以八歲作界線似乎偏高,康文署應可將年齡調低,因在中國人社會,就算親如母子亦未必習慣肉帛相見,更何況女更衣室內尚有其他女士,八歲的男孩逗留女更衣室內,確有可能引致其他女士尷尬或有敵意。
臨床心理學家蘇漢基稱,現時暫時未有理論去界定八歲的界線是否適合,但此事已引起家長們的關注,康文署亦加設獨立更衣室,反映確有必要關注兒童的需要,並藉機教育他們尊重別人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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