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七月立法會三讀反恐條例時,因其中一項條款未獲通過而令法例出現嚴重漏洞後,政府即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有關制裁拉登及塔利班的附屬法例,又鬧出另一場「越權」風波。
立法會法律顧問馬耀添昨日踢爆,在目前法例下,政府無權制裁任何沒有領土的恐怖組織;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建議,政府盡快修訂九七年由臨時立法會通過的《聯合國制裁條例》,以堵塞漏洞。
為配合全球打擊恐怖主義,政府昨日將《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指定恐怖分子及組織名單刊憲,當中包括剛被聯合國定為恐怖組織的疆獨組織東土耳其斯坦伊斯蘭運動在內(見表);另方面,政府又向立法會提交《2002年聯合國制裁(阿富汗)(修訂)規例》,將拉登阿蓋德組織及塔利班列入制裁名單,該附屬法例草案將於下周三立法會新年度復會時開始討論。
不過,馬耀添昨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上指出,該附屬法例權力沿於九七年臨立會通過的《聯合國制裁條例》,但該條例卻寫明政府制裁只適用於「有土地的組織」,換言之只可針對國家,對於拉登阿蓋德組織及塔利班等沒有國家的恐怖組織未必適用,馬耀添更質疑有關法例是否在政府權力範圍內。
由於附屬法例不能修改,面對政府「越權」,議員通過成立專責小組,要求政府澄清法律疑點及研究解決方法。
涂謹申指出,面對恐怖主義組織轉型,明顯當年通過的《聯合國制裁條例》已不合時宜,政府應修訂主體法例:「唔係就算附屬法例過到,萬一有人上法庭打甩咗,會好大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