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樓程序打擊租霸

新收樓程序打擊租霸

【本報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昨日透露,港府將於本月向立法會提交經修訂的《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讓業主可縮短收樓時間,由現時四至六個月,縮短至一百零三日,只要租客超過十五日沒有交租,業主便可提出取消租約,進入收樓程序。他相信可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打擊「租霸」問題。
陳鑑林昨日出席一個午餐會時表示,前日曾與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會面,他引述孫氏稱,以往因租客欠租而向法庭申請收樓的手續繁複,時間較長,造就「租霸」問題,令業主利益受損,新修訂希望可平衡各方利益。
他又引述孫明揚表示,政府的房屋政策並非托市,只希望可穩定樓市,現時計劃修改不合時宜的政策,以穩定市況及提升置業人士信心,但未有透露公布新措施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