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伯在國慶酒會致辭時說,國家在過去一年的成就,「給人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當今中國人民向世界所展現出來的精神:方向明確,目標一致,為了個人美好的生活,更為國家和民族美好的明天,不畏困難,積極進取,奮發圖強。」他認為這是全國人民「共享的價值觀念」。
在貧富兩極分化、貪腐猖獗,失業嚴重的中國社會,全國人民怎會有一致的目標和共有的價值觀呢?固然有人在為「個人美好的生活」而奮鬥,但更多的人為求像野獸那樣生存而掙扎。
至於「國家和民族美好的明天」,更是只有領導人嘴上說說,而即使有機會聽領導人講這種大話的人也是聽者藐藐而已,誰會認真想一想甚麼「國家和民族」?
如果中國人民都「目標一致」,都有「共享的價值觀念」,那麼中國當權者何以如此不相信「目標一致」的人民,何以至今不給他們民主權利,不讓人民直接選舉村以上的首長?中國何以在政治上完全不思改革,而且連二十二年前鄧小平提出來的政治改革都一點沒有實行的意思?何以連中共十三大時趙紫陽提出來的牛步的政改也都不予實行?
十多年前,鄧小平提出,中國基層可考慮直接選舉,但國家一級的直接選舉大約要一、二十年後才能實現。結果,十多年後,在一九九九年才開始實行村一級的直選。但是,據廣州《南方周末》上星期報道,曾有「全國村民自治模範市」稱號的湖北省潛江市,在過去四年內,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的村長、副村長、村委員會成員,竟有八成被上級機關未經過任何民主程序而撤換。也就是說,村民與上級機關並非「目標一致」,而上級機關完全有權強姦基層村民的意志。
中共十六大將於下月舉行,「政治改革」大概仍然如每次黨大會一樣,被重複拿出來講一下。可是,當前世人所關心的中共最高層權力的轉移,中共六千多萬名黨員有幾個人知道?他們有權決定嗎?如果說,中國十三億人民太落後,沒有足夠的素質自主選擇自己的領袖,那麼至少中共黨員應有能力選擇自己的領袖吧?但顯然,六千多萬名黨員對最高層權力的轉移,不但無權決定,而且也一頭霧水。
中共治貪腐的藥,早就有人開出來了,不外是一、要有獨立輿論的監督;二,要有獨立於黨政、行政權力之外的反貪倡廉機構;三、要有獨立的司法。然而,這樣的藥,中共高層領導怎麼敢吃。一吃下去,不是首先害死自己的子女、親屬、秘書,繼而連自己也要害死了?所以,朱小華怎樣判決,朱悅寧案怎樣開釋,都交給江澤民、朱鎔基、曾慶紅代替法官作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