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材短小、其貌不揚的電話問卷調查員,默默地在網上起革命,透過ICQ慫恿少女犧牲色相做「伴遊」賺快錢,先後與三名中三女生及一名中七女生「試鐘」,八個月內不斷安排少女接客,賺取回佣,甚至提供花巧「套餐」予嫖客選擇,及給予旗下少女「接客誡條」。這名「網上皮條客」昨在高等法院認罪。 記者:梁偉強
這是首宗「網上扯皮條」案件,年僅二十二歲的陳永霑,中五畢業,曾在油站及海洋公園工作,昨承認的控罪多達十七宗(見表),但原有的兩項強姦罪,控方放棄起訴。
根據案情撮要,陳永霑以「正正正 男仕專區 正正正」及「主持」等網名,透過ICQ四處會友,又在網頁新聞組留訊息,一方面找女孩做伴遊「接客」賺快錢,一方面物色嫖客。
陳永霑在ICQ上留下簡短但露骨的性服務介紹,提供四種伴遊服務(見表),透過ICQ與嫖客傾價錢,陳必要求嫖客先存款入其銀行戶口,一百至四百元不等,而為識別嫖客身份,會要求存入零頭,如一百零三元或一百零四元,款項收訖,陳便安排男女雙方見面。
六名涉案女事主年齡介乎十四至二十六歲,當中五人於○○年十月至○一年六月期間,成為陳旗下的女伴遊。其中三名十四、五歲女孩竟是中三學生,三人在網上認識陳永霑後,都曾與他發生性關係,地點或在陳的華貴邨寓所,或在邨內大廈樓梯間,事後陳都恐嚇將事告訴她們家人,或在網上大事張揚,迫她們替他做伴遊,結果其中兩女就範,一人報警。
十九歲中七女生F君與陳初次見面已發生性關係,做伴遊期間則只提供卡拉OK伴唱服務,讓客人上下其手,兩小時可賺二百元。
二十六歲女事主C君,去年一月透過ICQ認識陳永霑,初次見面陳要求她提供一次免費性服務,遭她一口拒絕,但無損二人合作,陳讓她挑選嫖客類型,每次收八百元,其中三百元作為陳的佣金,若客人願給更多,則七三分帳,她佔七成。在一個月的合作之間,她接客接近十人。陳於去年六月被捕。
暫委法官韋毅志昨應辯方要求,先審閱陳永霑的背景報告,於本月二十五日宣判,但提醒他判監難免。
案件編號:HCCC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