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毒招駭人 企圖謀殺罪成<br>「炸雞」迫少女飲藍威寶跳樓

虐待毒招駭人 企圖謀殺罪成
「炸雞」迫少女飲藍威寶跳樓

【本報訊】案底纍纍花名「炸雞」的暴力變態青年,因教唆疑遭其強姦的十三歲少女跳樓自殺罪成判監五年。警方在「炸雞」出獄後窮追猛打,控告他四年前因遷怒死者的十五歲女友人,以摺枱打身、迫飲「藍威寶」及以殺蟲水噴頭等駭人毒招,企圖虐殺受害人,更持菜刀指嚇威迫她「跳樓死」,受害人僥倖撿回一命。「炸雞」昨在高院承認企圖謀殺罪,法官阮雲道押後至本月二十三日判刑。 記者:歐陽國華

二十六歲被告「炸雞」黃智偉有十三次案底,包括搶劫、身為黑社會成員等嚴重罪行,他於九九年涉將十三歲少女文秀英從二十一樓推落街致死,被控謀殺罪名受審,後僅被裁定教唆自殺罪成,判入獄五年,警方在「炸雞」甫服刑完畢,立即再拘捕他並羈留至今。
受害人徐淑君為女死者文秀英的朋友。「炸雞」原被控襲擊傷人、施用有毒物質及企圖謀殺三罪,獲控方接納只承認企圖謀殺罪名。控罪指他於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沙田乙明邨明信樓二十二樓一單位內,企圖謀殺十五歲的徐淑君。

手持菜刀狂笑
案情指,受害人與文秀英及女同學杜倩儀,不時在杜的寓所聚會,案發當日「炸雞」因文秀英外出而遷怒受害人,先拿摺枱打她繼而不斷掌摑,又把杜女打至痛哭,更要受害人喝下整樽「藍威寶」清潔劑。「炸雞」拿殺蟲水狂噴她時狂笑,手持菜刀稱:「跳樓死!快啲!唔跳我就推你落去!」受害人身上多處疼傷,更因吞下具腐蝕性清潔劑,事後曾失去味覺數天。

「扮跳樓」跌傷
受害人再遭「傷殘」倉鼠威嚇,慌惶間「扮跳樓」躲在樓下單位窗邊,但失足跌下花槽遭仙人掌刺傷,她負傷回到案發單位,「炸雞」竟笑稱:「點解死唔去?第日出街唔使睇車!」受害人直至翌年五月文秀英遇害後,始向警方講出真相。
案件編號:HCCC40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