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每晚睡覺,不管暑暖寒涼,月圓月缺,他總把他的毛毯摟在身上,要不合不上眼。當年他唸小三,可還像個小娃娃,把那條被子當作奶媽,要不就是當作奶嘴一樣。
我是說我弟弟。他一直甩不掉那條毛毯。眼見它變成了塊抹布,破了個大窟窿,獨行俠可用來作披肩了,他依然死死摟着,颳風下雨閃電打雷,就是不放。
那條破毛毯後來怎麼給扔掉?想不起來了。我弟弟也許是另一個李諾斯,花生漫畫裏那個小毛頭。李諾斯跟他的毛毯,也是形影不離,相依為命。他是露茜的弟弟,會彈琴。在Schulz筆下,第一個抓着毛毯滿街跑的,倒是查理布朗。後來是作者,把這條毛毯從查理布朗手上,傳到李諾斯身上。
許多人都有這個習慣,要摟着一樣東西才能安睡。小孩多是玩具:芭比娃娃、史諾比、鐵甲超人,或是家裏養的貓狗,可不一定是李諾斯和我弟弟那條毛毯。現在那些甚麼珍寶豬、嘟嘟牛的日本攬枕,就是讓李諾斯族類用來安枕的。大人甩不了童年的老習慣,當然也會要一點甚麼陪睡,說不定是含在嘴裏的,右手那隻特別肥大的大拇指。
多數男人最愛的攬枕,我看是女人。最近給摘掉冠軍頭銜的俄羅斯環姐,充作攬枕可不賴。你要送我一冊安雅的寫真,我準把它當作攬枕。那一定比摟着李諾斯的毛毯,容易入睡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