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偵破連環「𨋢頂」劫案的前高級女督察譚思茵,涉隱瞞另外十五項負債資料及訛稱仍為警務人員,先後向兩間財務公司訛騙借貸共二十六萬元,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九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於軍械法證科工作期間投訴遭上級性騷擾,導致精神困擾及萌自殺念頭,去年七月到澳門豪賭欠債才犯案,但裁判官拒絕接納被告求情。
裁判官沈智慧在判刑時指,不接納辯方指被告受性騷擾事件困擾而犯案,被告當時確實有賭博問題,認為被告犯案皆因其行為失當,被告雖在警隊有出色的表現,但不能判以緩刑,又指每人也會遇到逆境,賭博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被告雖觸犯嚴重罪行,但考慮被告在警隊的貢獻及辯方求情,判被告兩項控罪入獄共九個月。
站在犯人欄內的被告聞判後雙眼通紅,木無表情,她透過辯方律師向法庭申請保釋以提出上訴,申請遭裁判官拒絕。
三十三歲的被告譚思茵,曾於港島總區重案組任職女高級督察,被控兩項訛騙罪。
案件編號:ESCC36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