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節目主任曾葉發涉行為失當<br>港台僱員供稱獲出術加薪

總節目主任曾葉發涉行為失當
港台僱員供稱獲出術加薪

【本報訊】曾獲選為十大傑青、香港電台總節目主任曾葉發,涉嫌處理兩名下屬薪酬時未有遵守指定程序,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證人指出,被告同意加薪,但適逢當時政府實施凍薪,遂提議使用另一個人的銀行戶口出糧。 記者:陳浩義

五十歲的被告曾葉發,為著名音樂家及香港電台總節目主任,在港台工作達十七年。控罪指他身為公職人員,於九九年三月一日至○○年十二月十三日期間,在執行公職或涉及公職的事情上失當,蓄意或故意作出構成罪行的行為。

以超時補薪領取
現任香港電台發展部助理經理的控方證人陳艷馨作供稱,她於九七年四月至九九年八月期間,在港台第四台任職製作助理,以僱用合約全職工作,但非公務員合約形式。及至九九年二月底,她需要續簽下一年度的僱用合約,月薪一萬四千元。她續供,其後得悉港台第三台有一名同等職級員工獲加薪,她與同事周偉樑商談後,遂找被告提出加薪要求,最初遭拒絕。但隔了一日,被告向她表示滿意其工作表現,並與上級商談,決定增加她與周的薪酬,加幅百分之五,每月加七百元。
陳續供,被告表示她已簽了新合約,以及適逢當時政府實施凍薪,為免尷尬,提議該加薪以另一個人代替其出糧。她最後以父親的銀行戶口,以超時工作補薪方式領取加薪款項。

前主任詐騙24萬
現任舞蹈員的第二證人周偉樑供稱,他於九四年開始在港台工作,任職製作助理,直至○一年二月辭職。當時獲加薪後,每月加多五百六十元,他以胞妹的銀行戶口領取該筆加薪款項。
因偽造帳目詐騙港台逾二十四萬元款項,判監十六個月的港台前節目主任麥志堅作供稱,港台的合約員工若超時工作,則會以兼職或特約臨時工方式,發予補薪,但此項制度,不知是被告或前任台長所制訂。
案件編號:KCCC1108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