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洪求情指一時錯失

清洪求情指一時錯失

【本報訊】雖然謝霆鋒官司敗訴,但律師費仍不可免,據說開審前霆鋒已自掏腰包,拿出高達七百萬元律師費給予其龐大律師團作酬勞。謝霆鋒的「金牌大狀」清洪昨盡最後努力,力勸裁判官考慮謝霆鋒是一時錯失,希望可輕判緩刑、罰款或社會服務令。
資深大律師清洪昨替謝霆鋒求情時一再強調,謝霆鋒年輕有為,是很受歡迎的藝人,參與許多慈善活動;又力指成國定及交通警員才是本案的始作俑者,謝霆鋒相當被動,案中無人受傷,無人有金錢得益或損失,謝霆鋒可說是技術性犯罪,案情亦很特殊,而且已被廉署羈留二十六小時,加上傳媒報道,而是極大的懲罰,毋須判阻嚇性刑罰。

法官拒絕保釋
對於辯方要求先取閱報告之後才判刑,裁判官沒有異議,除安排劉志偉取感化官背景報告,亦安排取謝霆鋒的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勞教中心報告。
清洪曾極力反對取勞教中心報告的安排,但裁判官堅持己見,又拒絕二人保釋候判,甚至清洪表示霆鋒哮喘要睇醫生,裁判官亦不為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