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滸傳》中,武松醉打蔣門神,是頗為中國老百姓所熟知的一節書,其精采程度,並不亞於景陽崗打虎。老虎只是傷人的畜牲,武松打虎,在道義上,是百分百的好漢行徑。但武松快活林醉打蔣門神,痛快雖是痛快,其中的是非曲直,卻是頗可玩味的。快活林的原主人是「金眼彪」施恩,他本來也就是一個黑社會地頭蛇,「一者倚仗隨身本事,二者捉着營裏有八九十個棄命囚徒,去那裏開着一個酒肉店,都分與眾店家和賭錢兌坊裏。但有過路妓女之人,到那裏來時,先要來參見小弟,然後許他去趁食。」(《水滸傳》第二十八回)可見,幹的也不是甚麼合法的營生。後來,一碰到「有軍隊背景」、武功比他高強的蔣門神,施恩的酒店就被他奪去了。此事的性質,只不過黑社會搶地頭,根本無所謂正義不義之分。武松替施恩出頭,也只是為了還施恩在管營面前替他免去一百殺威棒的人情。所以,武松之醉打蔣門神,實在是以暴易暴,一點法治精神都不顧,稱不上是甚麼英雄行徑。
現代生意場上的糾紛,很多時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的勢力大誰話事。劉德華貴為「天王」,一旦開起公司來,也是官司照打錢照輸。最終弄得被前合夥人申請禁制令,搞到連拍戲這老本行也幹不了,只好離開香港,自己給自己「放大假」。委屈自不必說,官司一打便要兩三年,弄不好,成為第二個B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這其中的「天幕」,又有誰能揭得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