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君婷的座駕涉嫌於今年二月,在屯門青馬管制區內觸犯法例,當局曾發出通知書,要求她申報肇事司機的身份詳情,但她並沒有在限期內申報,運輸署因此發出傳票,指她沒有提供關於駕駛車輛司機資料,韓君婷昨日缺席於北九龍裁判法院的聆訊,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五日再訊。
傳票內容指韓君婷的座駕,懷疑於今年二月十五日下午九時左右,在青馬管制區違反《青馬管制區條例》,而她作為該車車主,沒有在根據該條例要求的通知日期前,即今年三月八日的二十一天內,提供在指稱罪行發生時車輛駕駛者的姓名、地址及駕駛執照號碼。
案件編號:NKS9243/02
採訪:陳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