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水務署高級工程師涉嫌以親友名義買下太古城一個物業自住,其間仍然向政府申請租屋津貼,在申請表中訛稱在租住單位沒有任何利益,五年內合共騙取逾一百三十萬元租金津貼。涉案男工程師昨日在區域法院否認三項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罪名。
被告陳潤才,四十八歲,七八年加入水務署任助理電子工程師,九三年擢升至高級工程師。控方案情透露,被告原持有沙田一物業,自八三年起,以合法的「交叉租樓」方式租住一名機電工程署工程師名下的太古城蓮花閣單位。但該太古城物業於九一年初,轉手予被告的麥姓表弟,作價一百一十多萬元。控方指麥其實是代替被告購入上址,真正的業主為被告。
案情指被告繼續向政府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在申請表中訛稱並非太古城單位業主,沒有牽涉任何利益。被告並提交聲稱與麥所簽的租約,遂於九一年三月至九六年三月,共取得一百三十三萬多元租金津貼。廉署於前年更在被告寓所搜出與涉案單位按揭供款有關文件。
辯方資深大律師王正宇指控方未將涉案單位業主列作證人,審訊對被告不公平,申請中止聆訊,法官押後至明日處理。
案件編號:DCCC4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