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頡會發怒 - 李碧華

倉頡會發怒 - 李碧華

M裝修洗手間,燈特別亮,因他總愛在上廁所時看書報翻雜誌。
太多人把洗手間當閱讀室了,這究竟是好習慣抑或壞習慣?何必執着。在一個「符號」的時代,有人喜歡「字」,多好。
不過在古時,原來這是一種禁忌。讀書人對「字」有一份尊重,也帶點感情,所以不能在上茅坑時閱讀,也忌諱用有字的紙當廁紙,然後把它扔到糞尿中去。他們認為造字的神倉頡會發怒。某些地方還有寺廟供奉祭祀。「倉頡作書而尺兩粟,鬼夜哭。」,是驚天地泣鬼神壯舉。

可惜,現今討厭的八卦新聞、虛假狡辯的訊息、情節無聊的小說……中傷、盜版、抹黑、攻訐、侵犯私隱、23條惡法、……都使用文字作為工具。漸漸尊重「字」的人便少了。甚至不想看。
某日,在一個電視上的訪問中見到六十歲的大陸作家陳忠實,他花了四年時間寫就五十萬字的《白鹿原》,完成後,如喝酒喝高了的激動流淚。十年前出版社派編輯坐火車到他家收手稿,他覺得把「生命」交託了。「是死了後可墊棺做枕的書」──那麼沉重?讀者該怎辦?我有這書。怎敢在洗手間看?